漢字是不是一種好的文字?(9.4節──9.4.1節至9.4.4節)三大古典文字如何造字

9.4 三大古典文字是怎樣造字的

現在說說蘇美爾文、古埃及文和古漢文這三種獨立創造的文字是怎樣產生的。文字學者裘錫圭說:“在漢語裏,‘文字’一語可以指一個個字,也可以用來指記錄某種語言的文字符號的整個體系。"[1]

[1] 裘錫圭:《文字學概要》第1頁,北京商務印書館 1988 年版。

要獨立創造一個文字體系,首先得創造出一定數量的單字。這裏所說的單字,是指一個表示語素的字符,即語素字 (morphogram)。我們估計,一個獨立創造出來的文字體系,只須創造出二、三千個語素字,便基本上能夠表達很多不同的意思,滿足人們用文字來溝通的需要。當人們創造了足夠的單字,又懂得聯字造句時,一個文字體系可以說是初步形成了。

劉勰在《文心雕龍》中說:“夫人之立言,因字而成句,積句而成章,積章而成篇”。這句話的大意是:‘人們把心中想説的話寫下來,用字組成句,用句組成章,用章組成篇’。劉勰用了四句五言句,把一篇文字的框架勾劃出來。若説有了句子後,一個文字體系便初步形成,那麽,在這基礎上再發展出章和篇,用文字來表達思想的功能便能發揮得更為透徹。當人們聯字造句,最後寫成篇章,就表示一個成熟的文字體系已經形成了。聯字造句,基本上要遵循口語語法。由於口語語法早已確立,用文字造句時,無須刻意另創一套聯字造句的規則,只須乘搭口語的順風車,按口語語法把文字順着語序寫出來便可以。但是,如何為語素造字,卻是另一個問題。當人們獨立創造一種文字時,他們是怎樣造字的?

9.4.1 文字的根本是口語

從圖五、六、七中的三種古文字的分析可以見到,當人們創造這三種文字時,都同樣是用字符把口語中的語素 (morpheme) 按語序寫出來。我們認為,口語爲文字之根本從口語入手會有助讀者明白文字的根本性質,包括文字與口語的關係以及文字的造字法。

說話是以聲傳意,聲音是說話的手段,傳達意思是說話的目的。說話時,是先有意思想表達,然後才開聲講話,說話可以說是由意義帶動。每一句說話,都是由一些有意義的語言單位組成。這些有意義的單位有大有小,最小的有意義的單位是語素,若把語素繼續細分,就會變成沒有意義的單位,所以語素和非語素兩者之間的界限是比較清楚的。現以中國禪宗六祖惠能的故事,來説明語素和非語素的分別。

中國禪宗五祖弘忍叫其弟子作一佛偈,以考驗他們對佛理的認識有多深。大弟子神秀在門前寫了以下一偈:“身是菩提樹,心如明鏡台,時時勤拂拭,勿使惹塵埃。”雜務僧惠能不識字,聽了神秀的偈後,也作一偈來回應,並請人把偈寫在牆上:“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現以偈中的 {菩提樹} 和 {明鏡台} 來説明語素和非語素的分別。《神秀偈》中的首二句,可以分析為:{身 + 是 + 菩提樹,心 + 如 + 明鏡台},當中的 {菩提樹} 和 {明鏡台} 都可看成是一個較大的有意義的語言單位,《惠能偈》則把這兩個單位分別細分為兩個較小的有意義的語言單位:{菩提 + 樹} 和 {明鏡 + 台}。{菩提} 這單位不能再細分,如果再細分,就會變成沒有意義的單位,所以 {菩提} 是一個語素。但是 {明鏡} 卻可以再細分為 {明} 和 {鏡} 兩個最小的有意義的單位,所以 {明鏡} 是兩個語素。

這裏順帶一提,在漢文中,一個漢字往往就代表一個漢語語素,但偶爾會有例外,例如當我們要把一個外來詞的讀音寫出來時,就往往得用上兩個或多個漢字。中國讀者會把這兩個或多個作音符用的漢字視為一個單位,只代表一個語素,例如梵文 bodhi 一詞,意思是‘覺悟’,用漢字來音譯,可寫成〈菩提〉兩個字,只代表一個語素;若意譯,可寫成〈覺悟〉兩個字,分別代表 {覺} 和 {悟} 兩個語素。誠然,我們有時候也會用單一個漢字去音譯外來詞,例如英語 metre 這個詞,若音譯,可寫成〈米〉一個字,代表一個語素;若意譯,可寫成〈公尺〉兩個字,分別代表 {公} 和 {尺} 兩個語素。音譯外來詞一般會用上兩個或多個漢字,但只代表一個語素,例子很多,如:〈巴士、巴西、阿根廷、愛因斯坦、里約熱内盧〉。

9.4.2 “言”、“字”、“句”,以及“語素”和“ 的含義

甚麽是“言”

上文提及“言”、“字”、“句”,以及“語素”和“詞”,現嘗試闡述這些用語的含義。先說“言”。中文的“五言詩”及“七言詩”,是指五字一句和七字一句的詩。五言詩及七言詩都有不少千古傳誦的佳句,例子多不勝數,現姑且隨意各舉一例。五言詩的佳作有唐代柳宗元的《江雪》:“千山鳥飛絶,萬徑人蹤滅。孤舟簑笠翁,獨釣寒江雪。” 七言詩的佳作有唐代王翰的《涼州詞》:“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飲琵琶馬上催。醉臥沙場君莫笑,古來征戰幾人回。”這裏所説的“言”,是漢語口語中的一個單位,若寫下來,便成一個字,對漢人來說,“一言”便是一個音,語言學者稱這個音為一個音節。在絶大多數的情況下,漢語中的“一言”便是一個語素 (morpheme),所以有語言學者建議把 morpheme 譯為“言”。但是,在漢語口語中,有時候單獨一“言”並不是一個語素,例如“葡萄”和“琵琶”都是兩“言”,但只代表一個語素,而不是兩個語素。

甚麽是“字”

在中文中,“字”的意思很清楚,“字”指一個一個方形的視覺符號,把漢語語素寫下來。“字”既然是視覺符號,當然可供閱讀,但亦可以朗讀出來。一個漢字若讀出來,就會讀成一個音節 (兒化字除外),而且往往代表一個語素。“言”是口語的單位,而“字”則是書面語的單位。“言”寫下來便變成“字”。《三字經》開頭的四句是:“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習相遠”,將三字一句、有啓蒙教育意義的經文寫下來,因而稱為《三字經》。這本家喻户曉的兒童讀物,一般認為是南宋王應麟所作。南朝梁周興嗣的《千字文》則用上一千個不重複的漢字,把全文為四字一句、有助兒童識字的韻文寫下來,所以叫做《千字文》,其開頭兩句是:“天地玄黃,宇宙洪荒。”漢語文學作品亦有四字句、六字句相間出現的駢文,如唐代王勃《騰王閣序》中的“關山難越,誰悲失路之人;萍水相逢,盡是他鄉之客。”由於一個字往往代表一個語素,所以有學者建議把 morpheme 譯成“字”。但是,morpheme 是口語單位,而“字”則是書面語單位,所以把 morpheme 譯成“字”或有欠妥善。此外,一個字有時候並不代表一個語素,上述的 “葡萄”和“琵琶”便是很好的例子。

甚麽是“句”

現在談談“句”。上文所說的“句”,跟英文所稱的 sentence 有所不同。sentence 一般譯為“句子”,是英文文法分析上最大的單位,表示出一個完整的意思。漢語文字學所稱的“句”,若按劉勰“因字成句”的說法,其字數可以不一,可以是三個字,如《三字經》中的“句”;四個字,如《千字文》中的“句”;乃至五、六、七個字,如五言詩、四六駢文及七言詩中的“句”;甚至更多的字數。這些句子不一定要表示完整的意思,可以是一些分句。若用現代的標點符號來分開這些句子,可以用逗號,不一定需要用上句號。以“人之初,性本善。”這兩句為例,“人之初” 是從句,而“性本善”是主句;“人之初”後面的逗號,表示這裏應該有一個適當的停頓;但光說 “人之初”,意思還未完全表達,有待補充,後面加“性本善”,意思已完整表達,可以用句號作結,表示一個較長的停頓。“人之初,性本善”之後的兩句是:“性相近,習相遠”,其大意是‘人的本性雖相近,但習慣會造成彼此的差異’,這兩句句子的意思都比較完整,各自可以獨立存在。這裏把兩句放在一起,有意突顯本性和習慣的不同,但這兩句卻沒有主句和從句的關係。從上述例子可見,中文句子並沒有很嚴格的句子格式,可以包容各類不同的句子。

甚麽是“語素”

甚麽是語素?上文說過,語素是口語的元素。口語是人類最重要的創造,而語素可以說是口語最基本的單位。一般人可能對“語素”這術語很陌生,但由於語素是一個很重要的語言單位,所以值得較深入地了解其意思。“語素”這個稱謂譯自 morpheme 這個語言學術語。奇怪的是,這個重要的語言學術語要到十九世紀末才由波蘭語言學家博杜恩.德.庫爾德內提出來。在此之前,西方學者受到自己的拼音文字的影響,總是用 word 一語來稱呼在語法分析上比語素高一層次的語言單位,中國語言學界叫這個單位做詞。在印歐語中,名詞、形容詞和動詞都是由詞滙語素(又稱詞幹或詞根)和語法語素(又稱詞綴)組成,所以學者常把“詞”定義為“語言單位,由一個或一個以上的語素構成”。上文說過,語素是最小的有意義的語言單位,語素再細分就會變成沒有意義的單位。有些學者把 morpheme 這個術語譯成“詞素”,這就似乎間接表示詞是口語中最基本的單位。我們則認為,在語法分析上,作為有意義的語言單位,語素可以説是比詞更為基本。

甚麽是“詞”

今天,中國語言學界常常用“詞”一語以及由詞衍生出來的詞滙來描述語言,例如語詞、詞語、詞根、詞幹、詞綴、詞組、詞序等。這些詞滙中的“詞”,大概都譯自西方語言學界所稱的 word。英語的 word 主要有三種意思:(1)説出來的詞;(2)寫出來的詞;(3)說話。中國語言學界受了 word 前兩種意思的影響,所以中國語言學界所用的“詞”亦有兩種意思:(1)口語中的詞;(2)書面語中的詞。例如:《中國大百科全書.語言文字》說:“條目標題多數是一個詞,例如“語言”、“成語”;一部分是詞組,例如“計算機情報檢索”。”條目標題屬於書面語,所以上述的“詞”和“詞組”應該屬於書面語。因此在中文中,詞是指口語中的詞,還是指書面語中的詞,要由上下文來決定。

由於認識到口語的產生遠早於書面語,以及口語是書面語的根本,所以不少西方語言學者都以為:(1)詞是口語的元素,在文字產生前,詞一早已經於口語中存在;(2)公元七世紀,當英國人懂得用拉丁字母寫其口語時,就自然會把口語中的詞按其元音和輔音讀音逐一拼寫出來。是先有口語中的詞,才產生書面語中的詞。口語中的一組詞是一連串的聲音,不用分隔開;寫成文字時,只須用空間把這個詞組中的詞分隔開便可以。

西方學者對詞的看法,從表面看似乎很有道理。可是,若說文字須用空間把口語中的詞分隔開,那就首先要弄清楚甚麽是詞。在未有文字之前,說話是一連串的聲音,可以一口氣說出來,中間不用停頓。寫成文字時,為甚麽要用空間把字符分隔開呢?

在未有文字之前,大家主要是用說話來溝通。講者一有話要説,就可以隨口說出來,而聽者亦會一聽即明。説話既然一聽即明,所以人們不會刻意去分析説話的組成部分。我們推斷,在未有文字之前,人類雖然不用把說話刻意分析,但在下意識中卻知道各個組成部分的意思,以及它們之間在語法上的關係。當然,他們並沒有“詞”或“語素”的講法。事實上,當獨立創造的三大古典文字──蘇美爾文、古埃及文和古漢文──發展至成熟的階段時,仍沒有任何符號或空間把西方學者所稱的詞分隔開。

9.4.3 三大古典文字中的“語素字”

上文説過,文字學者一般認為,蘇美爾文、古埃及文和古漢文是獨立創造的。英國文字學者 Geoffrey Sampson 的文字分類圖顯示,這三大古典文字最基本的單位是語素字(morphogram),而不是詞字 (logogram);也就是說,一個“字”基本上表示一個語素,而不是一個由若干語素組成的詞。[1] 在一種語言中,詞的數量可以是很龐大,而且新詞的數量會隨着社會的發展而不斷增加。但語素的數量卻遠比詞少,而且在相當長的一段時期内保持穩定。之所以是這樣,是因為人們可以利用有限度數量的語素來組成龐大數量的詞,包括隨着社會的發展而不斷產生的新詞。蘇美爾文、古埃及文和古漢文這三種文字的造字法基本上是相同的,都不約而同的嘗試用字符寫出語素的義、語素的音、或語素的義和音。

在蘇美爾文和古漢文中,一個“字”基本上代表一個語素,可以稱為語素字;但在古埃及文中,一個“字”則可説是由一個或若干語素字組成,代表一個詞。在三大古典文字中,一個“字”若由單一個字符構成,可稱為獨體字;若由兩個或多個字符構成,則可稱為合體字。可以說,三大古典文字基本上都是以語素字為主,而之所以如此,則可能跟下面三點有關。

(1)根據語言學者保守的估計,在五萬多年前,遠在三大古典文字產生之前,人類的每一種語言都已發展成熟,都已成為高效能的以聲傳意的聽覺符號系統。人們主要是用説話來傳達各種不同的意思。由於語素是最小的有意義的説話單位,所以語素可以說是説話的元素。人們説話時,會按照約定成俗的語法規則把語素一個接一個的説出來。有了足夠數量的語素以及一套語法規則,人們就可以比較明確和細緻地表達各種不同的意思。

(2)蘇美爾人、古埃及人和古漢人在聽本族人説話時,相信跟我們今天一樣,會一聽就明白説話的意思。之所以能一聽即明,主要是因為人們都能自然而然地把其母語分析至一個一個基本的有意義的説話單位,即語素。當蘇美爾人、古埃及人和古漢人嘗試把説話寫下來時,就會有意識地把説話分析成一個個語素,然後用字符按語序把語素逐一寫出來。這便是三大古典文字用字符把說話寫下來的方法。當他們在閱讀一段較長的文字時,便要決定應該在何處停頓,即所謂斷句的問題。由於一個字符基本上代表一個語素,所以在一段文字中語素之間的界限尚算清楚。有了母語的幫助,人們在閱讀時便能較容易決定在何處停頓,所以總的來説斷句並不構成很大的問題。

(3)蘇美爾人、古埃及人和古漢人把說話寫出來時,會自然而然的把語素字按語序逐個寫出來。當他們閱讀自己的文字時,相信會覺得這樣做大致上已足夠了。但對於從他們的文字所衍生出來的表音文字來説,例如以音節符號為主的阿卡德文和日文、西部閃語音節文字及從它衍生出來的古希臘拼音文字和其他拼音文字,光是這樣做卻顯然並不足夠。從腓尼基石棺文和希臘酒瓶文字可以看到,表音文字在最初的階段時,會簡單地把語素或語詞中的音節或音段用音符順語序一連串地寫出來。這樣寫出來的表音文字當然不容易閱讀,人們於是就會嘗試用分隔符號或空間把音符分成一個一個詞組。這樣的分詞方法如果仍未能令文字變得容易閱讀,人們就會再嘗試把詞組細分到一個一個適當大小的閱讀單位。這個分詞的的工作似乎是表音文字必須要做的步驟。但是,三大古典文字卻覺得沒有這個必要。由此可見,把文字分成一個個“詞字”,並不是所有文字都必須要做的步驟。關於表音文字必須要把説話分成一個個“詞”,下文會有詳細解釋。 西方學者最熟悉的文字是拼音文字。拼音文字把說話寫出來時,會傾向把說話中那些關係密切的詞匯語素和語法語素組合成詞,然後再用符號或空間把詞分隔開。語素是口語的基本元素,一種口語只需要把有限度數量的語素組合成不同的詞,便能表達各種不同的意思,滿足人際溝通的需要。西方學者受了自己文字的影響,一般用詞這個單位來描述三大古典文字,而因為由語素構成的詞在數量上遠比語素多,所以他們一般會高估三大古典文字的符號數量以及誇大這類型文字的學習難度。一些西方學者可能不自覺地用拼音文字的尺度來審視其他文字,因而不經意地犯了以己度人的毛病。


[1]  Geoffrey Sampson, Writing Systems: A Linguistic Introduction (London: Hutchinson, 1985), p. 32.

9.4.4 三大古典文字書寫語素的方法

人類用説話來互相溝通,可能有上百萬年的歷史,但一直要到五千多年前才漸漸明白説話原來是可以用文字寫下來的。一萬二千年前,人類社會逐漸進入農耕時代。每一個族群的口語相信已經發展得非常成熟,都已演化成一個非常複雜的以聲傳意的溝通系統。日常用來溝通的每一種口語,相信都已創造出數以千計的基本語素,而各種詞類和語法亦已齊備,並且運用得很純熟。但那時候卻沒有一個族群是有文字的。農業社會發展到一定成熟的階段,便可能有記帳的需要。公元前 3400 年,居住在西亞兩河流域的蘇美爾人開始用小泥板來記帳。他們漸漸發覺記帳符號的所指物與口語稱謂(即語素或詞)的所指物相同,因而漸漸明白記帳符號可以用來寫語素。蘇美爾人並沒有刻意去創造一套文字,因為他們根本不明白文字是甚麽。但當他們發覺可以用記帳符號把説話寫下來時,人類第一套文字便漸漸形成了。 [1]

當蘇美爾人、古埃及人和古漢人需要為口語中的語素造字時,他們首先想到的,會是語素的意義,而不是其語音。大家都會首先嘗試利用字符的形狀去表示語素的意義,這種造字法可稱為“以形表義”的方法。這是造字的第一個階段。以形表義法行不通時,才不得不借用一個同音字來寫出語素的讀音,文字學者稱這種方法為“同音假借”。這是造字的第二個階段。最後出現的造字法是用合體字把語素的音和義都寫出來,這便是“形聲”的造字法。這是造字的第三個階段。每一個階段的造字法都與語素有關──第一階段是寫其義,第二階段是寫其音,而第三階段則是寫其音和義。由此可見語素在造字方面的重要性。

以形表義的造字法可以細分為象形、指事、會意、轉注四種,屬於造字的第一階段,在這一階段所造出來的字可稱為形符、意符或義符。同音假借和形聲的造字法則分別屬於造字的第二和第三階段。所謂同音假借,是把義符借過來作音符用;形聲的造字法則兼用義符和音符。下表把這六種造字法的要點和字例列出來,讓讀者對三大古典文字的造字法有一個最基本的認識: 

表十 為語素造字的方法

東漢古文字學者許愼集漢代學者之大成,把漢字的造字法歸納為六種:象形、指事、會意、轉注、假借、形聲,傳統稱之為“六書”。許愼對古文字造字法的分析,基本上是正確的,所以其“六書”的理論亦會在這裏借用來分析蘇美爾文和古埃及文的造字法。現嘗試按“六書”的原理來分析上述三大古典文字的造字法。

早在上世紀五十年代後半期,文字學者周有光便指出,漢字是“綜合運用表義兼表音兩種表達方法”的“意音文字”。我們認為,把三大古典文字稱為綜合運用義符和音符的“意音文字”,頗能彰顯這類型文字的特性。


[1] 關於這一點,可參閱本網站帖文《蘇美爾文》圖 2 及正文第 2 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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