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是不是一種好的文字?(9.4.4節)三大古典文字書寫語素的方法

人類用説話來互相溝通,可能有上百萬年的歷史,但一直要到五千多年前才漸漸明白説話原來是可以用文字寫下來的。一萬二千年前,人類社會逐漸進入農耕時代。每一個族群的口語相信已經發展得非常成熟,都已演化成一個非常複雜的以聲傳意的溝通系統。日常用來溝通的每一種口語,相信都已創造出數以千計的基本語素,而各種詞類和語法亦已齊備,並且運用得很純熟。但那時候卻沒有一個族群是有文字的。農業社會發展到一定成熟的階段,便可能有記帳的需要。公元前 3400 年,居住在西亞兩河流域的蘇美爾人開始用小泥板來記帳。他們漸漸發覺記帳符號的所指物與口語稱謂(即語素或詞)的所指物相同,因而漸漸明白記帳符號可以用來寫語素。蘇美爾人並沒有刻意去創造一套文字,因為他們根本不明白文字是甚麽。但當他們發覺可以用記帳符號把説話寫下來時,人類第一套文字便漸漸形成了。 [1]

當蘇美爾人、古埃及人和古漢人需要為口語中的語素造字時,他們首先想到的,會是語素的意義,而不是其語音。大家都會首先嘗試利用字符的形狀去表示語素的意義,這種造字法可稱為“以形表義”的方法。這是造字的第一個階段。以形表義法行不通時,才不得不借用一個同音字來寫出語素的讀音,文字學者稱這種方法為“同音假借”。這是造字的第二個階段。最後出現的造字法是用合體字把語素的音和義都寫出來,這便是“形聲”的造字法。這是造字的第三個階段。每一個階段的造字法都與語素有關──第一階段是寫其義,第二階段是寫其音,而第三階段則是寫其音和義。由此可見語素在造字方面的重要性。

以形表義的造字法可以細分為象形、指事、會意、轉注四種,屬於造字的第一階段,在這一階段所造出來的字可稱為形符、意符或義符。同音假借和形聲的造字法則分別屬於造字的第二和第三階段。所謂同音假借,是把義符借過來作音符用;形聲的造字法則兼用義符和音符。下表把這六種造字法的要點和字例列出來,讓讀者對三大古典文字的造字法有一個最基本的認識: 

表十 為語素造字的方法


東漢古文字學者許愼集漢代學者之大成,把漢字的造字法歸納為六種:象形、指事、會意、轉注、假借、形聲,傳統稱之為“六書”。許愼對古文字造字法的分析,基本上是正確的,所以其“六書”的理論亦會在這裏借用來分析蘇美爾文和古埃及文的造字法。現嘗試按“六書”的原理來分析上述三大古典文字的造字法。

早在上世紀五十年代後半期,文字學者周有光便指出,漢字是“綜合運用表義兼表音兩種表達方法”的“意音文字”。我們認為,把三大古典文字稱為綜合運用義符和音符的“意音文字”,頗能彰顯這類型文字的特性。

[1] 關於這一點,可參閱本網站帖文《蘇美爾文》圖 2 及正文第 2 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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